經中國法學會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將中國法學會2017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招標申報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原則
立足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密切關注經濟社會發展和法治建設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注重針對性和實效性,為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法學理論和對策支持。
二、課題類型及資助經費
1.中國法學會2017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分為重大課題、重點課題、一般課題、青年調研項目、基礎研究重點激勵項目、自選課題。
為了加強對法學基礎理論研究的支持,今年起增設基礎研究重點激勵項目。采取自擬選題申報、通過專家評審后備案、鑒定等級良好以上的予以立項并給予經費支持的方式。
2.重大課題資助經費20萬元,重點課題資助經費12萬元,一般課題資助經費6萬元,青年調研項目資助經費4萬元,基礎研究重點激勵項目資助經費10萬元。自選課題經費自籌,但評審程序、評審專家、評審指標、結項鑒定與資助經費課題實行“四統一”,按期結項且研究成果鑒定等級為優秀的,給予后期經費資助。
三、課題選題
《中國法學會2017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指南》(以下簡稱《課題指南》)系經過深入研究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充分征求中央有關部門、中國法學會各研究會、各省級法學會和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意見,經專家論證會討論,中國法學會黨組會議審議通過。
申報重大課題的,題目從《課題指南》中選定;申報重點課題、一般課題、青年調研項目的,采取命題選題與自擬選題相結合的方式;申報基礎研究重點激勵項目的,自擬選題,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治文化、法律史學方向;申報自選課題的,自擬選題,但應當充分考慮選題的實踐和理論價值。申請人可以對《課題指南》提供的選題,根據研究角度、方法和側重點對選題文字做適當修改。
本年度重點課題、一般課題、青年調研項目,除《課題指南》提供的選題之外,留出2項重點課題、10項一般課題、10項青年調研項目,由申請人自擬選題。以自擬選題申請重點課題、一般課題、青年調研項目的,作為“重點課題(自擬選題)”、“一般課題(自擬選題)”、“青年調研項目(自擬選題)”申報。當專家評分未達到作為重點課題、一般課題立項的條件,但符合自選課題的立項條件時,申請人是否愿意接受作為自選課題立項,應在申請書表一的相應位置注明。(詳見課題申請書填表說明)
四、申請人資格
1.申請人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為課題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
2.申報重大課題、重點課題的,申請人須具有正高級職稱或局級以上行政職務。
申報一般課題的,申請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處級以上行政職務或具有法學博士學位(如系非法學專業博士學位,本科或碩士應為法學專業)。
申報基礎研究重點激勵項目的,申請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法學博士學位(如系非法學專業博士學位,本科或碩士應為法學專業)。
申報青年調研項目的,申請人和課題組成員年齡均應在35歲以下(即在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申請人須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科級以上行政職務或具有法學博士學位或屬于法官檢察官或為法學專業在讀博士生(最低應為今年9月升入博士生二年級,可以與撰寫博士學位論文相結合)。
申報自選課題的,申請人須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副處級以上行政職務或具有法學博士學位(如系非法學專業博士學位,本科或碩士應為法學專業)。
3.申請人可以組成課題組申報,但申請人本人的研究基礎和研究條件足以單獨完成課題研究任務的,也可單獨申報。
重大課題、青年調研項目以及其他擬采取實證方法的課題應組成課題組。課題組原則上由法學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共同組成,并實際承擔研究任務。
4.申請人作為主持人只能申報一個課題,同時可作為另一個課題的課題組成員。單純作為課題組成員的,可同時參加兩個課題組。超過的,按不合格申請處理。
5.承擔過或正在承擔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中央部委批準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內容的課題的,或承擔中國法學會課題尚未結項的,不得申請。立項后發現主持人或課題組成員以相同或相近研究內容申報國家級或其他中央部委課題的,撤銷立項。不得以已發表或出版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報課題。
6.課題申請人所在單位應當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審核,并承諾信譽保證。以兼職人員身份申報的,兼職單位須審核兼職人員身份的真實性。
五、評審程序
1.評審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均采用專家通訊匿名評審方式。第一個階段為內容評審,評審指標主要涉及申請人對選題價值的理解、研究內容及可能的創新之處、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等;第二階段為基礎評審,評審指標主要涉及研究團隊尤其是主持人的研究能力、在課題申報相關領域已有的研究成果、研究計劃和成果形式等。
2.每個課題內容評審階段和基礎評審階段的評審專家各為3人,兩個階段的專家原則上不交叉。除了學術造詣和學術公心等遴選條件,遵循回避原則,評審專家一般不由法學院校和實務部門負責人擔任。
3.內容評審階段評分排名前30%的,進入基礎評審階段,其余淘汰。內容評審第一名總分領先第二名30分以上的,直接列入立項建議名單,不需要再進行基礎評審。
4.評審總分由內容評審和基礎評審兩個階段的評分構成。內容評分占65%,基礎評分占35%. 5.中國法學會主管領導主持召開定評會,在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代表、中國法學會機關黨委紀委代表和專家代表的監督下,確定擬立項課題名單。重大課題、重點課題、一般課題、青年調研項目,每一項課題的全部申請書按評審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予以立項;基礎研究重點激勵項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治文化、法律史學每一方向的前1-2名入圍,總數控制在4項;重點課題(自擬選題)、一般課題(自擬選題)的申請書和自選課題的申請書合并進行評審,根據學科分類,每一學科排名第一的申請書進入資助經費課題候選序列,結合選題價值,從中擇優確定2項作為重點課題、10項作為一般課題立項。其余總分在前20%的,作為自選課題立項。
六、研究期限、成果形式和結項鑒定
重大課題、重點課題、一般課題、青年調研項目、自選課題的完成期限原則上為1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應在課題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延長時間不超過1年。未按期申請結項又未提出延期申請、無正當理由申請延期未得到同意、或者同意延期后仍未如期結項的,不再接受結項申請,課題主持人5年內不得申報中國法學會課題。基礎研究重點激勵項目的完成期限為2年,不得延期。
課題最終成果應以完整的研究報告形式報送中國法學會,同時提交公開發表或出版的著述和至少1份《成果要報》(3500字左右)。鼓勵在研究過程中針對重要問題或觀點以決策咨詢報告的形式提交階段性成果。
結項鑒定采取專家匿名通訊鑒定的方式進行。鑒定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2份以上階段性課題成果得到省部級以上黨政領導機關采納的,核實后,其成果將優先推介,并優先考慮鑒定等級。鑒定等級為良好以上且字數超過10萬字的,擇優納入《中國法學會優秀課題成果文庫》,予以資助出版。
課題研究情況和鑒定結果記入中國法學會課題研究誠信檔案。
七、申請辦法
1.課題申請人下載并填寫《中國法學會2017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申請書》、《內容評審活頁》、《基礎評審活頁》,以WORD文檔的形式發至[email protected],郵件名稱為“申請人+學科+課題名稱”,3個附件的名稱為“申請書:申請人+學科+課題名稱”、“內容評審活頁:申請人+學科+課題名稱”、“基礎評審活頁:申請人+學科+課題名稱”。只需郵件發送電子版申請書和活頁,無需寄紙質版。
2.申請人仔細閱讀申請書中的填表說明,按照《中國法學會2017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指南》和《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的要求,填寫申請書。
3.《內容評審活頁》包括選題價值、研究情況綜述、研究內容、重點難點和可能的創新之處、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等,與申請書的表四一致。《基礎評審活頁》包括主持人和課題組成員的基本情況、主持人曾經承擔科研項目的情況、研究基礎和研究條件、研究計劃和成果形式等,與申請書的表一、表二、表三、表五一致。
內容評審為雙向匿名通訊評審,在《內容評審活頁》中不得出現任何透露申請人個人信息的文字,如所發表論文的名稱,否則將作為不合格申請處理。
4.請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積極組織動員申報,對課題申報工作進行指導。我會將在擬立項名單公示后,第一時間把有關情況通報申請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
5.為了方便申請人申報,申請時暫不需要所在單位、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核蓋章。經評審擬立項的,由擬立項課題的申請人按照我會的要求,提供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審核意見。
6.本年度課題申報至2017年8月31日截止。
7.請認真慎重填寫提交課題申請書。一旦提交,視為正式申請。
八、其他事項
1.申請人應遵守《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
2.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在申請中弄虛作假者,經查證屬實,取消申請資格,如獲準立項則撤銷立項。
3.獲準立項的課題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報公告為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聯系人:曹菲 姚國艷
聯系電話:(010)66173342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1.中國法學會2017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指南(附后)
2.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請見中國法學會網或中國法學創新網)
3.中國法學會2017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申請書(請見中國法學會網或中國法學創新網
4.內容評審活頁(請見中國法學會網或中國法學創新網)
5.基礎評審活頁(請見中國法學會網或中國法學創新網)
中國法學會2017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指南
一、重大課題(2項,每項20萬元)
1.黨內法規制度解釋問題研究
2.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國際法律問題研究
二、重點課題(10項,每項12萬元)
3.監察體制改革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4.全國人大授權立法實施情況研究
5.公民信息安全與公共視頻監控法律問題研究
6. 金融領域反腐敗問題研究
7. 健全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制度研究
8.速裁程序中的反悔問題研究
9.《環境保護法》實施狀況研究
10.未成年人網絡安全法律問題研究
11-12從自選課題中擇優確定。
三、一般課題(60項,每項6萬元)
13.司法解釋的規范化研究
14.法律部分暫時調整或停止適用制度研究
15.保護民族特色村寨的法律機制研究
16. 食品安全治理中公民權利救濟途徑研究
17.古代中國賄賂犯罪利益剝奪機制研究
18.1954年檢察院組織法“一般監督權”研究
19.完善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制度研究
20.行政指導性案例類型化研究
21.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的法律地位和職責研究
22.信息服務合同研究
23. 農地規模經營行為的法律規制研究
24.發展規劃法立法研究
25.新經濟領域的經營者集中審查問題研究
26. 耕地占用稅立法重點問題研究
27. 非企業法人的破產問題研究
28. 國際建設工程中的保險法律問題研究
29. 正當防衛司法認定問題研究
30. 死刑立即執行適用標準實證研究
31.反恐斗爭中我國安置教育的體系構建研究
32.國際刑庭恐怖主義犯罪審理實證研究
33. 打擊網絡恐怖主義的國際合作研究
34.危險物品犯罪新問題研究
35. 金融領域新類型犯罪研究
36.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司法實證研究
37.瀆職犯罪中監督管理過失責任研究
38.“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案件大數據研究
39.刑事證明的實質化研究
40.偵查活動中見證人制度研究
41.刑事訴訟中庭前會議制度實施狀況評估
42.涉眾型經濟犯罪涉案財物處置問題研究
43.未成年人社區矯正檢察監督實證研究
44. 民事訴訟中反訴的實證研究
45.《人民陪審員法》立法研究
46.互聯網內容產業的知識產權問題研究
47.與知識財產有關的不正當競爭問題研究
48.非實施性專利權主體(NPE)的法律規制研究
49.數字時代音樂著作權許可問題比較研究
50.環境司法實踐中的難點問題研究
51.能源領域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研究
52.溫室氣體排放權法律屬性及實現機制研究
53. 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法律政策研究
54.學前教育立法研究
55.反就業歧視的法律實施機制和救濟制度研究
56.未成年女學生學校保護法律問題研究
57.基本公共服務法治化研究
58.《網絡安全法》實施問題研究
59.無人機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60. 有關發展權的中國理念、實踐與貢獻的國際法研究
61.國籍法修改完善研究
62.境外投資安全審查立法研究
63-72從自選課題中擇優確定。
四、青年調研項目(20項,每項4萬元)
73.婚約財產糾紛案件實證研究
74.人工智能技術發展對民法的影響研究
75.偽造信用卡交易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76.刑事和解制度實施狀況研究
77.執行程序中案外人權益保護實證研究
78.當庭宣判情況實證研究
79.人臉識別系統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80.轉基因技術研究應用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81.大數據戰略下社交平臺金融產品與服務法律問題研究
82. 數據本地化制度研究83-92從青年調研項目自擬選題中擇優確定。
五、基礎研究重點激勵項目(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治文化、法律史學方向申請,入圍4項,研究周期2年,先不支持經費,根據成果鑒定等級確定最終立項并給予經費資助,每項10萬元)
六、自選課題(若干項)
(題目自擬,立項數控制在申報總數的20%左右)
主辦:廣東省法學會協辦:南方新聞網
備案號:粵ICP備14021469號-1